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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“十个不准”

    1.不准违反规定停电、无故拖延送电。

    2.不准自立收费项目、擅自更改收费标准。

    3.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、施工、供货单位。

    4.不准对客户投诉、咨询推诿塞责。

    5.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。

    6.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。

    7.不准收受客户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。

    8.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、旅游和娱乐活动。

    9.不准工作时间饮酒。

    10.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。

发布时间:2006-03-31 14:35:53
文稿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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